近日,環保部下發文件,“停止受理及開展上市環保核查,我部已印發的關於上市環保核查的相關文件予以廢止,其他文件中關於上市環保核查的要求不再執行。對本通知印發前已經受理的核查申請,我部將函復申請核查公司,提出環保持續改進要求。”
  被環保部作為簡政放權而推出的這項改革,是否如一些專家所期待的那樣,獲得各界歡迎呢?記者採訪發現,包括企業在內的不少人,對此項改革其實是心存疑慮:環保核查取消,會不會縱容上市公司的環保“不保”?
  據瞭解,自2001年以來,我國環保部門開始開展重污染行業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涉及重污染的企業上市或再融資,都必須先拿到環保批文。實際操作中,企業進入環保核查程序,往往被解讀為正式衝刺IPO的信號。
  2003年6月,當時的國家環保總局發佈《關於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明確13個重污染行業(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電、建材、造紙、釀造、製藥、發酵、紡織、製革和採礦)的企業申請上市,或上市公司再融資資金用於重污染行業,都必須先通過環保核查。2008年,證監會也曾發文強調,“從事火力發電、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和跨省從事其他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首發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中應當提供國家環保總部的核查意見,未取得相關意見的,不受理申請。”
  如今,實施十餘年的上市環保核查,被環保部宣佈退出歷史舞臺。
  省環保廳污防處副處長侯業利認為,對重污染上市公司進行環保核查,是隨著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而推出的環境監管舉措,在歷史進程中應當說發揮了一定的作用。該項規定實施以來,不少公司的IPO或再融資因環保核查而“卡殼”甚至擱淺。資料顯示,寶碩股份、廣州浪奇等公司都曾因募投項目未通過環保核查而終止定向增發。
  不過,由於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更易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環保部相關負責人坦言,部分地方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夠充分,對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後督查不夠深入,個別省級環保部門還違反分級核查管理規定,越權為企業出具上市環保核查意見,干擾了上市環保核查工作秩序。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藍虹更直言,“政府主導的上市環保核查已成雞肋,甚至可以算做形同虛設的環節。”
  而據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分析,環保部取消核查可能還有一個考量:經過環保核查後,近年來仍有一些上市公司曝出環保醜聞,這對環保部門的公信力也是極大的傷害。
  揚州聯環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為了“定向增發”在省環保廳辦理了“最後一輪”環保核查。面對如今環保核查被取消,該公司副總吳健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並沒有如一些專家預測那樣,對此感到喜悅和輕鬆。“上市公司如果在環保上沒有人‘卡’,未來對社會、對公眾會造成怎樣的影響?這不得不讓人感到擔心。”他認為,環保核查的工作有其必要性。如果取消了核查,必須要有相應的環保監管手段跟進。
  而據侯業利介紹,環保部在下發相關改革環保核查制度的文件中同步提出了從三方面加強監管的要求:一,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上市公司的日常環保監管;二,上市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要求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公開環境信息,並定期發佈企業環境報告書;三,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大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公開力度,方便公眾查詢和監督,保薦機構和投資人可以依據政府、企業公開的環境信息以及第三方評估等信息,對上市企業環境表現進行評估。
  不過,侯業利坦言,要求企業自己報告環境問題,會不會如實全面,值得懷疑。吳健也認為,保薦機構與企業是“坐一個板凳的”,能否公平公正,同樣也是個問題。
  據瞭解,目前證監會對此還沒表態。有人推測,證監會可能會要求第三方公司對上市公司進行環保評估。對此,南京證券研究所所長周旭指出,第三方公司的權威性、公正性,也可能影響到對上市公司環境問題的正確判斷。
  政府簡政放權是值得肯定的好事。不過,政府在權力上“退”一步的同時,如何在監管的責任上“進”一步,恐怕還需要細加考量。
  本報記者 杭春燕  (原標題:政府權力退後 監管責任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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